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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馥馥:“你不和沈梦之一起玩了吗?”

    林馥馥顺着周慧的视线望过去,坦承道:“现在联系是比较少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,真可惜啊。”周慧感叹,“想当年你和沈梦之关系多好啊,我都快羡慕死了。”

    林馥馥抿了一口果汁,淡笑:“还好吧。”

    曾经的林馥馥也以为自己和沈梦之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,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那些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淡。好像是家中的彩色照片渐渐褪色一般,其实照片是一直放在相册里珍藏的,可也免不了会变质。

    同学当众多少是有那么几个爱闹的,林馥馥印象中就有那么几个,那么多年过去,还是那么几个人在闹腾。

    “喝酒喝酒,你们一个个的都别客气啊。”

    林馥馥最是讨厌劝酒之人,转过头去看,果然还是以前坐在最后排的那个男同学。

    那名男同学名叫方至,名字倒是挺好听的,但是据说人品不怎么样。当年抽烟打架闹事里,总是有方至一个名头。这个人也不好好学习,成天跟个小混混似的。最主要的是他身上有好几个纹身,让林馥馥觉得害怕。

    一听八卦,有同学说:“方至两年前刚从牢里放出来呢,简直是我们班级的耻辱啊,怎么还好意思来参加同学会啊。”

    “别人班里是优秀校友,我们班级里倒是出现了一个劳改犯。”

    “嘘,小声一点啊。对了,他犯了什么事进去的啊?”

    “故意伤人好像,说是他去帮一个朋友报仇,然后把人双腿打断了。”

    “天呐……好可怕啊,那方至现在是做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好像是无业游民吧,专业的啃老族,不过他家好像有钱。”

    “切,金山银山迟早也是要败光的。”

    这个方至,林馥馥能印象那么深刻,原因是他追过她。

    虽然说林馥馥以前在班级里一直默默无闻,但长得清秀,也不知道怎么的,方至就看上了林馥馥。当时方至坐在最后一排,与林馥馥同组,每次路过林馥馥的位置旁边都会刻意看她一眼。但其实方至追求林馥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,最多就是小组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方至偷偷说了一句:“我喜欢你,能做我女朋友吗?”

    林馥馥当时正在扫地,吓得扔了扫把就跑了。

    后来方至又找到机会单独跟林馥馥相处了一次,是高二下学期的一次体育课,林馥馥因为大姨妈肚子痛而请了体育课的假,然后方至体育课中间跑来给林馥馥买了一杯热奶。

    那天林馥馥没有收下那杯热奶,而是认真地对方至说:“对不起,我有喜欢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方至当下怔了一下,问她:“你喜欢谁?”

    林馥馥想了想,对方至说:“一个我放在心里当宝贝的人,所以不想跟你说。”

    方至倒也洒脱,没有纠缠什么,转身就走了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。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。

    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,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,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。今晚很不幸的,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。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,不仅是学生,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,所以气氛十分不错。

    做点小游戏,唱会儿歌,还有聊不完的话,都用来忆青春了。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,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,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。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,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,顺便跟莫炀发消息。

    林小馥:【同学会好无聊啊。】

    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,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,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。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,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,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。

    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,“很无聊?”

    “嗯啊。”

    莫炀笑,“可惜了,我不在。”

    “你回来了吗?”林馥馥问。

    算算时间,他也有可能回来了。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,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,可是没有。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,一转身,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,她吓了一跳,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,难免尖叫一声。

    那头莫炀紧张道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馥馥刚想说话,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,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,转头问方至:“你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距离近,方至浑身的酒气,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。

    方至个子挺高,身材也挺强壮,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,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,此时袖子撩起,露出一个大花臂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,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。

    林馥馥也不是一直讨厌这种花臂,事实上莫炀就因为某男士杂志的封面画过假的花臂,看起来荷尔蒙爆棚,十 ↑返回顶部↑
    馥馥:“你不和沈梦之一起玩了吗?”

    林馥馥顺着周慧的视线望过去,坦承道:“现在联系是比较少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,真可惜啊。”周慧感叹,“想当年你和沈梦之关系多好啊,我都快羡慕死了。”

    林馥馥抿了一口果汁,淡笑:“还好吧。”

    曾经的林馥馥也以为自己和沈梦之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,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那些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淡。好像是家中的彩色照片渐渐褪色一般,其实照片是一直放在相册里珍藏的,可也免不了会变质。

    同学当众多少是有那么几个爱闹的,林馥馥印象中就有那么几个,那么多年过去,还是那么几个人在闹腾。

    “喝酒喝酒,你们一个个的都别客气啊。”

    林馥馥最是讨厌劝酒之人,转过头去看,果然还是以前坐在最后排的那个男同学。

    那名男同学名叫方至,名字倒是挺好听的,但是据说人品不怎么样。当年抽烟打架闹事里,总是有方至一个名头。这个人也不好好学习,成天跟个小混混似的。最主要的是他身上有好几个纹身,让林馥馥觉得害怕。

    一听八卦,有同学说:“方至两年前刚从牢里放出来呢,简直是我们班级的耻辱啊,怎么还好意思来参加同学会啊。”

    “别人班里是优秀校友,我们班级里倒是出现了一个劳改犯。”

    “嘘,小声一点啊。对了,他犯了什么事进去的啊?”

    “故意伤人好像,说是他去帮一个朋友报仇,然后把人双腿打断了。”

    “天呐……好可怕啊,那方至现在是做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好像是无业游民吧,专业的啃老族,不过他家好像有钱。”

    “切,金山银山迟早也是要败光的。”

    这个方至,林馥馥能印象那么深刻,原因是他追过她。

    虽然说林馥馥以前在班级里一直默默无闻,但长得清秀,也不知道怎么的,方至就看上了林馥馥。当时方至坐在最后一排,与林馥馥同组,每次路过林馥馥的位置旁边都会刻意看她一眼。但其实方至追求林馥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,最多就是小组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方至偷偷说了一句:“我喜欢你,能做我女朋友吗?”

    林馥馥当时正在扫地,吓得扔了扫把就跑了。

    后来方至又找到机会单独跟林馥馥相处了一次,是高二下学期的一次体育课,林馥馥因为大姨妈肚子痛而请了体育课的假,然后方至体育课中间跑来给林馥馥买了一杯热奶。

    那天林馥馥没有收下那杯热奶,而是认真地对方至说:“对不起,我有喜欢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方至当下怔了一下,问她:“你喜欢谁?”

    林馥馥想了想,对方至说:“一个我放在心里当宝贝的人,所以不想跟你说。”

    方至倒也洒脱,没有纠缠什么,转身就走了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。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。

    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,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,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。今晚很不幸的,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。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,不仅是学生,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,所以气氛十分不错。

    做点小游戏,唱会儿歌,还有聊不完的话,都用来忆青春了。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,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,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。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,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,顺便跟莫炀发消息。

    林小馥:【同学会好无聊啊。】

    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,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,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。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,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,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。

    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,“很无聊?”

    “嗯啊。”

    莫炀笑,“可惜了,我不在。”

    “你回来了吗?”林馥馥问。

    算算时间,他也有可能回来了。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,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,可是没有。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,一转身,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,她吓了一跳,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,难免尖叫一声。

    那头莫炀紧张道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馥馥刚想说话,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,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,转头问方至:“你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距离近,方至浑身的酒气,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。

    方至个子挺高,身材也挺强壮,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,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,此时袖子撩起,露出一个大花臂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,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。

    林馥馥也不是一直讨厌这种花臂,事实上莫炀就因为某男士杂志的封面画过假的花臂,看起来荷尔蒙爆棚,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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