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2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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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”
    “我还没说你了!最近我可是听说你跟凌风走的挺近的,虽说法律上不能拿他怎么样,不过你应该知道他都干了这什么!”吴少东开着车,头也不回的丢给我一句。
    见吴少东将矛头指向了我,李如松立刻落井下石,“嘿嘿,吴老大,老程可是有前科的,他媳妇不就是在查案中拐骗过来的吗?”
    这话我可接受不了,赶紧跟他理论起来,就这样吵吵闹闹地,不知不觉中到了洪口分局。
    由于案发时间实在太久,当时的办案警员早已死的死、退的退。分局现任张局长表示给予不了什么帮助,让我们去找负责档案管理的蔺潇潇碰碰运气。
    无奈之下,我们只得告辞离开,去档案室找蔺潇潇帮忙查询档案。
    “50年前?天哪!你们想什么呢!”蔺潇潇获悉我们要查的案件后,一脸懵逼地说道。
    吴少东清了清嗓子,一本正经地对她说:“是的,你这边有没有问题?”
    蔺潇潇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,瘪着嘴回答:“好吧,你官大说什么都对~不过我一个人可不行,让你两个手下帮我一起找吧。”说完话,她还不忘指了指我和李如松。
    “行!就按照你说的来办吧,我去你们局长那坐会儿,找到后第一时间通知我!”
    吴少东丢下这句话后,看都懒得看我们一眼,直接拍拍屁股离开了档案室。
    在他走后,蔺潇潇这个死丫头忽然露出狐狸般地笑容,指着档案室里堆积如山地卷宗说道:“两位大哥,你们慢慢找,不急的~姑娘我先去吃个午饭,很快就回来,拜拜啦~”
    我俩面面相觑地看着她走出了房门,过了好一会儿才堪堪回过了神。
    “大爷的蛋!老程哈,这咋整?”
    看着满脸怨气地李如松,我嘴角抽搐了一下,硬挤出一句话,“能咋整?慢慢找呗!”
    一个多小时后,我和李如松坐在档案室的沙发座上,打开了一封陈旧的档案袋,取出泛黄的文件后,首先看到的是抬头上几个有些化开的字——65.6.8弃尸案。
    那个年代的案件调查,基本上都是通过人海战术进行的,卷宗上记录的内容非常繁杂。不过正因为它的繁杂,我们才更容易直观地了解当年的案件情况。
    卷宗记录显示,案发时间为1965年6月8日早上5点,地点在沪市洪口区为民菜市场,报案人是菜市场管理员余大庆。
    案发当天是他上早班,按照规定,他上班后就直接开始了巡视菜市场。当他巡视到市场卸货区垃圾回收处的时候,发现一只编织袋。在他印象中垃圾都会在菜市场关闭后清理掉,不可能还会存在漏网之鱼。
    于是他好奇的将编织袋打开了,发现里面是一些煮过的碎骨,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想太多,只认为是哪个肉档干的。
    菜市场倾倒垃圾是有规定的,那个年代的人又比较看中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,所以他就将编织袋带回里管理室,想等到菜市场营业后,把那个偷偷倒垃圾的人找出来。
    上午6点半的时候,菜市场开始了正式营业。他急不可耐地提着编织袋跑到肉类档口,将每个摊主都问了一遍,不过却并没有人承认。
    一怒之下,他直接将编织袋内的碎骨倒在地上,让他们自己找出是谁干的,如果找不出,就全部罚款。
    这样一弄,那帮摊主直接炸开了锅,谁都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干的,随后他们就从相互推脱,很快发展成了斗殴。
    余大庆眼见场面失控,赶紧跑到管理室拨打了报警电话。当地派出所赶到后,询问了事情始末,就将他和那帮摊主,连带着碎骨一同带回了所里。
    这种事情并不难办,无非就是批评教育,然后写个保证书再放人。不过巧合的是,所里一名参加过棒子国战争的转业民警,在看到了那堆碎骨后,对众人严肃的说这是人骨。
    所长问他能不能确认,那个民警拍着胸口保证不可能搞错。于是所长当即拍板将那帮人先拘起来,然后又派出民警将碎骨送到洪口分局鉴定。
    分局法医很快就确定那些碎骨是人骨无疑,而且是两名被害人身上的,其中一人还是3岁左右的幼儿。除此之外,还在那些被炖煮过的人骨上,发现了被啃食过的痕迹。
    分局领导得知尸检结论后,立刻将案件接手过来,并让派出所将余大庆和那帮摊主全部移交到分局刑警队。
    通过两天两夜的突击审讯,那些人一个不落地被排除了嫌疑。分局无奈之下,只得发动大量警力,对碎骨发现地一定范围内发动地毯式调查。
    连续忙碌了一个多星期,分局只是确定了死者是菜市场附近的居民,别的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获。
    看完卷宗后,李如松指着上面的被害人信息对我说:“老程哈,你看这里,被害人黄招弟和她女儿朱瑛,她们的社会关系调查有些单薄哈。除了她丈夫朱圆润外,连父母亲戚的记都没有。”
    我将那页资料从他手里接过,仔细地看了一遍,同样有些狐疑,照道理被害人 ↑返回顶部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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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还没说你了!最近我可是听说你跟凌风走的挺近的,虽说法律上不能拿他怎么样,不过你应该知道他都干了这什么!”吴少东开着车,头也不回的丢给我一句。
    见吴少东将矛头指向了我,李如松立刻落井下石,“嘿嘿,吴老大,老程可是有前科的,他媳妇不就是在查案中拐骗过来的吗?”
    这话我可接受不了,赶紧跟他理论起来,就这样吵吵闹闹地,不知不觉中到了洪口分局。
    由于案发时间实在太久,当时的办案警员早已死的死、退的退。分局现任张局长表示给予不了什么帮助,让我们去找负责档案管理的蔺潇潇碰碰运气。
    无奈之下,我们只得告辞离开,去档案室找蔺潇潇帮忙查询档案。
    “50年前?天哪!你们想什么呢!”蔺潇潇获悉我们要查的案件后,一脸懵逼地说道。
    吴少东清了清嗓子,一本正经地对她说:“是的,你这边有没有问题?”
    蔺潇潇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,瘪着嘴回答:“好吧,你官大说什么都对~不过我一个人可不行,让你两个手下帮我一起找吧。”说完话,她还不忘指了指我和李如松。
    “行!就按照你说的来办吧,我去你们局长那坐会儿,找到后第一时间通知我!”
    吴少东丢下这句话后,看都懒得看我们一眼,直接拍拍屁股离开了档案室。
    在他走后,蔺潇潇这个死丫头忽然露出狐狸般地笑容,指着档案室里堆积如山地卷宗说道:“两位大哥,你们慢慢找,不急的~姑娘我先去吃个午饭,很快就回来,拜拜啦~”
    我俩面面相觑地看着她走出了房门,过了好一会儿才堪堪回过了神。
    “大爷的蛋!老程哈,这咋整?”
    看着满脸怨气地李如松,我嘴角抽搐了一下,硬挤出一句话,“能咋整?慢慢找呗!”
    一个多小时后,我和李如松坐在档案室的沙发座上,打开了一封陈旧的档案袋,取出泛黄的文件后,首先看到的是抬头上几个有些化开的字——65.6.8弃尸案。
    那个年代的案件调查,基本上都是通过人海战术进行的,卷宗上记录的内容非常繁杂。不过正因为它的繁杂,我们才更容易直观地了解当年的案件情况。
    卷宗记录显示,案发时间为1965年6月8日早上5点,地点在沪市洪口区为民菜市场,报案人是菜市场管理员余大庆。
    案发当天是他上早班,按照规定,他上班后就直接开始了巡视菜市场。当他巡视到市场卸货区垃圾回收处的时候,发现一只编织袋。在他印象中垃圾都会在菜市场关闭后清理掉,不可能还会存在漏网之鱼。
    于是他好奇的将编织袋打开了,发现里面是一些煮过的碎骨,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想太多,只认为是哪个肉档干的。
    菜市场倾倒垃圾是有规定的,那个年代的人又比较看中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,所以他就将编织袋带回里管理室,想等到菜市场营业后,把那个偷偷倒垃圾的人找出来。
    上午6点半的时候,菜市场开始了正式营业。他急不可耐地提着编织袋跑到肉类档口,将每个摊主都问了一遍,不过却并没有人承认。
    一怒之下,他直接将编织袋内的碎骨倒在地上,让他们自己找出是谁干的,如果找不出,就全部罚款。
    这样一弄,那帮摊主直接炸开了锅,谁都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干的,随后他们就从相互推脱,很快发展成了斗殴。
    余大庆眼见场面失控,赶紧跑到管理室拨打了报警电话。当地派出所赶到后,询问了事情始末,就将他和那帮摊主,连带着碎骨一同带回了所里。
    这种事情并不难办,无非就是批评教育,然后写个保证书再放人。不过巧合的是,所里一名参加过棒子国战争的转业民警,在看到了那堆碎骨后,对众人严肃的说这是人骨。
    所长问他能不能确认,那个民警拍着胸口保证不可能搞错。于是所长当即拍板将那帮人先拘起来,然后又派出民警将碎骨送到洪口分局鉴定。
    分局法医很快就确定那些碎骨是人骨无疑,而且是两名被害人身上的,其中一人还是3岁左右的幼儿。除此之外,还在那些被炖煮过的人骨上,发现了被啃食过的痕迹。
    分局领导得知尸检结论后,立刻将案件接手过来,并让派出所将余大庆和那帮摊主全部移交到分局刑警队。
    通过两天两夜的突击审讯,那些人一个不落地被排除了嫌疑。分局无奈之下,只得发动大量警力,对碎骨发现地一定范围内发动地毯式调查。
    连续忙碌了一个多星期,分局只是确定了死者是菜市场附近的居民,别的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获。
    看完卷宗后,李如松指着上面的被害人信息对我说:“老程哈,你看这里,被害人黄招弟和她女儿朱瑛,她们的社会关系调查有些单薄哈。除了她丈夫朱圆润外,连父母亲戚的记都没有。”
    我将那页资料从他手里接过,仔细地看了一遍,同样有些狐疑,照道理被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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