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54
子,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。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,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。
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,只是坐在地上,用手从后撑住身子。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,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:“我劝你打死我,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。那么,我会彻彻底底地,完完整整地,完成那个动作。占有她的身体,夺去她的心。”
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,用一种必得的眼神。
是的,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,但那只是暂时的。当他再次抢过来时,他会把那佛珠剪断,重新连接。从此,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,也不再认旧的主人。
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,每听一个字,他的眼睛便冷一分。
到最后,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。
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,让他无法动弹。
奚欢取过一截皮绳,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。
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,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。
作者有话要说:1大侄子在找屎,你差点被捡肥皂啊,壮汉啊大侄子!
2今天装修屋子,回家晚了,更新稍晚,见谅。妹子们只要没有另外通知便是每晚8点更新,如果有变化会在文案,以及微博通知的。
3继续求长评,短评,收藏。哈哈哈哈。
第三章 (3〕
望着那可怖的,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,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,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。
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,他想要,彻底地,消灭这个笑容。
消灭沈盛年。
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,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。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,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。
“害怕吗?”奚欢问。
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,无法自由呼吸,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:“正在害怕的人……应该是你……你……害怕我把她夺走……”
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,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——他面前的人,将不会再有生命。此刻,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,只剩下可怖的气息,像是凶恶的修罗。
他的双手在用力,青筋暴露,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。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,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,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,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。
他即将死去,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。
奚欢恨到了极致。
多年以来,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,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。除了付郁的事情,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。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,在那件事解决前,他会忍耐。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,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。
而现在,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,他亵渎了秦红颜。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。
嫉妒像是染油的火,迅速燃烧。奚欢的眼里也是火,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,想要将他焚烧殆尽,要他挫骨扬灰。
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,听说,人在临死前,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。
而在这一刻,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,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。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喜怒哀乐,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,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。
回想起这些,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。
奚欢深吸口气,决定做最后一击,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!
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,仓库大门被人打开,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:“奚律师在忙吗?”
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,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,而是奚欢在办公。
奚欢转过头,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。
最初的惊讶过去后,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。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,然后灭口。反正,杀一个,杀两个,都是一样的。
“别徒劳了。”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:“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,肯定是有所准备的。”
沈昂敛目而笑:“不愧是奚律师,什么都能猜到。不错,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,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,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。”
奚欢放下了皮绳,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,问道:“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,其实你应该知道,我并不想与你为敌。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,随便动了我的东西,我不得不出手。”
皮绳放开,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,他的生命得以延续。
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,目光沉下,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:“他小,不懂事,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,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。”
奚欢抬眼望向沈昂:“哦,沈 ↑返回顶部↑
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,只是坐在地上,用手从后撑住身子。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,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:“我劝你打死我,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。那么,我会彻彻底底地,完完整整地,完成那个动作。占有她的身体,夺去她的心。”
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,用一种必得的眼神。
是的,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,但那只是暂时的。当他再次抢过来时,他会把那佛珠剪断,重新连接。从此,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,也不再认旧的主人。
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,每听一个字,他的眼睛便冷一分。
到最后,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。
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,让他无法动弹。
奚欢取过一截皮绳,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。
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,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。
作者有话要说:1大侄子在找屎,你差点被捡肥皂啊,壮汉啊大侄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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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(3〕
望着那可怖的,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,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,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。
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,他想要,彻底地,消灭这个笑容。
消灭沈盛年。
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,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。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,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。
“害怕吗?”奚欢问。
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,无法自由呼吸,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:“正在害怕的人……应该是你……你……害怕我把她夺走……”
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,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——他面前的人,将不会再有生命。此刻,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,只剩下可怖的气息,像是凶恶的修罗。
他的双手在用力,青筋暴露,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。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,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,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,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。
他即将死去,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。
奚欢恨到了极致。
多年以来,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,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。除了付郁的事情,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。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,在那件事解决前,他会忍耐。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,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。
而现在,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,他亵渎了秦红颜。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。
嫉妒像是染油的火,迅速燃烧。奚欢的眼里也是火,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,想要将他焚烧殆尽,要他挫骨扬灰。
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,听说,人在临死前,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。
而在这一刻,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,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。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喜怒哀乐,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,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。
回想起这些,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。
奚欢深吸口气,决定做最后一击,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!
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,仓库大门被人打开,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:“奚律师在忙吗?”
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,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,而是奚欢在办公。
奚欢转过头,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。
最初的惊讶过去后,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。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,然后灭口。反正,杀一个,杀两个,都是一样的。
“别徒劳了。”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:“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,肯定是有所准备的。”
沈昂敛目而笑:“不愧是奚律师,什么都能猜到。不错,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,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,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。”
奚欢放下了皮绳,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,问道:“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,其实你应该知道,我并不想与你为敌。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,随便动了我的东西,我不得不出手。”
皮绳放开,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,他的生命得以延续。
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,目光沉下,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:“他小,不懂事,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,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。”
奚欢抬眼望向沈昂:“哦,沈 ↑返回顶部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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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,只是坐在地上,用手从后撑住身子。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,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:“我劝你打死我,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。那么,我会彻彻底底地,完完整整地,完成那个动作。占有她的身体,夺去她的心。”
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,用一种必得的眼神。
是的,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,但那只是暂时的。当他再次抢过来时,他会把那佛珠剪断,重新连接。从此,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,也不再认旧的主人。
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,每听一个字,他的眼睛便冷一分。
到最后,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。
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,让他无法动弹。
奚欢取过一截皮绳,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。
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,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。
作者有话要说:1大侄子在找屎,你差点被捡肥皂啊,壮汉啊大侄子!
2今天装修屋子,回家晚了,更新稍晚,见谅。妹子们只要没有另外通知便是每晚8点更新,如果有变化会在文案,以及微博通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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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(3〕
望着那可怖的,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,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,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。
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,他想要,彻底地,消灭这个笑容。
消灭沈盛年。
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,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。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,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。
“害怕吗?”奚欢问。
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,无法自由呼吸,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:“正在害怕的人……应该是你……你……害怕我把她夺走……”
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,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——他面前的人,将不会再有生命。此刻,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,只剩下可怖的气息,像是凶恶的修罗。
他的双手在用力,青筋暴露,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。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,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,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,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。
他即将死去,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。
奚欢恨到了极致。
多年以来,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,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。除了付郁的事情,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。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,在那件事解决前,他会忍耐。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,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。
而现在,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,他亵渎了秦红颜。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。
嫉妒像是染油的火,迅速燃烧。奚欢的眼里也是火,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,想要将他焚烧殆尽,要他挫骨扬灰。
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,听说,人在临死前,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。
而在这一刻,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,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。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喜怒哀乐,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,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。
回想起这些,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。
奚欢深吸口气,决定做最后一击,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!
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,仓库大门被人打开,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:“奚律师在忙吗?”
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,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,而是奚欢在办公。
奚欢转过头,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。
最初的惊讶过去后,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。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,然后灭口。反正,杀一个,杀两个,都是一样的。
“别徒劳了。”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:“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,肯定是有所准备的。”
沈昂敛目而笑:“不愧是奚律师,什么都能猜到。不错,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,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,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。”
奚欢放下了皮绳,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,问道:“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,其实你应该知道,我并不想与你为敌。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,随便动了我的东西,我不得不出手。”
皮绳放开,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,他的生命得以延续。
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,目光沉下,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:“他小,不懂事,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,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。”
奚欢抬眼望向沈昂:“哦,沈
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,只是坐在地上,用手从后撑住身子。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,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:“我劝你打死我,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。那么,我会彻彻底底地,完完整整地,完成那个动作。占有她的身体,夺去她的心。”
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,用一种必得的眼神。
是的,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,但那只是暂时的。当他再次抢过来时,他会把那佛珠剪断,重新连接。从此,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,也不再认旧的主人。
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,每听一个字,他的眼睛便冷一分。
到最后,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。
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,让他无法动弹。
奚欢取过一截皮绳,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。
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,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。
作者有话要说:1大侄子在找屎,你差点被捡肥皂啊,壮汉啊大侄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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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,他想要,彻底地,消灭这个笑容。
消灭沈盛年。
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,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。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,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。
“害怕吗?”奚欢问。
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,无法自由呼吸,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:“正在害怕的人……应该是你……你……害怕我把她夺走……”
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,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——他面前的人,将不会再有生命。此刻,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,只剩下可怖的气息,像是凶恶的修罗。
他的双手在用力,青筋暴露,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。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,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,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,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。
他即将死去,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。
奚欢恨到了极致。
多年以来,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,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。除了付郁的事情,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。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,在那件事解决前,他会忍耐。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,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。
而现在,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,他亵渎了秦红颜。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。
嫉妒像是染油的火,迅速燃烧。奚欢的眼里也是火,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,想要将他焚烧殆尽,要他挫骨扬灰。
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,听说,人在临死前,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。
而在这一刻,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,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。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喜怒哀乐,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,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。
回想起这些,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。
奚欢深吸口气,决定做最后一击,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!
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,仓库大门被人打开,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:“奚律师在忙吗?”
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,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,而是奚欢在办公。
奚欢转过头,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。
最初的惊讶过去后,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。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,然后灭口。反正,杀一个,杀两个,都是一样的。
“别徒劳了。”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:“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,肯定是有所准备的。”
沈昂敛目而笑:“不愧是奚律师,什么都能猜到。不错,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,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,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。”
奚欢放下了皮绳,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,问道:“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,其实你应该知道,我并不想与你为敌。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,随便动了我的东西,我不得不出手。”
皮绳放开,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,他的生命得以延续。
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,目光沉下,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:“他小,不懂事,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,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。”
奚欢抬眼望向沈昂:“哦,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