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1
?內容簡介
有的人,锦绣灿烂一辈子,都不会知道背后有人为之付出一生。
瞿段云爱上了沈霜暮。
但是沈霜暮是假的,不存在的。
瞿段云不曾见过一眼此人,却心甘情愿爱了十年。
荀巫山觉得自己是个大骗子,她胡诌了一群叱咤风云少年,沈霜暮就是其中一个。
十年的谎言,荀巫山已经搞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想。
內容標註:懸疑/推理/奇幻/NP
NPH奇幻強強暗黑靈異神怪
前言
一般是不太允许作者占用字数做如此的序言的。不过因为考虑到这篇文章水水是作为纪念性文章来写,所以有必要做如下
申明。
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是祭文。和四年前《双艳》一样是祭文。每隔四年,水水会写一篇祭文悼念我死去的好友。
她是《双艳》中丁燕儿的原型人物,一个的的确确如此勾魂入骨,姿态撩人的女人,也是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中的瞿段云。
她并不是最最漂亮的,但是有种女人就是可以让男人一见难忘,终身寄情。在她所在的每一个地方都可以让男人为之心颤,为之疯狂。
即使在她死后的这几年里面,每个爱过她的男人们依然牵掛难忘於她。许多至今都单身一人,始终没有找过第二人。
我这位好友有太多男人爱她。可是她依然是寂寞的,是孤单的,是无助的。她至死始终是一人独处,从未和任何男人接触,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男人追求,就这么冰清玉洁的离开了人世。
当然除了我以外,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她。认为她私生活混乱,男人满天飞。其实至死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人,一个永远都不会爱她的人。
这个世界上有多事情开始就是错误的,所以很多感情也不会有结果。当然那个爱的人本来就是不该爱上的人。
为了纪念这个如风一般消失的女人,我每四年会写一篇祭文。双艳是第一本祭文,此文是第二本。
长枕大被
外面烈阳高照,荀巫山嘴里叼着冰棍,脚下踩着拖鞋,顺着两栋房子间小道拐角窜蹿进进了右侧门洞楼道内。
劈里啪啦跑上了三楼,人还没进门,已经吼了起来:“瞿段云,你好起来了。”
里头没答话,荀巫山也不客气,直接掏了钥匙就开门,瞿家里外门锁她都有。
门一开,从里往外渗着阴凉气息,和外头相比,里面温度明显舒适。瞿段云的房间靠南,但是终年昏暗,荀巫山总结出来
问题关键——因为瞿段云经常把窗帘拉上。
进了房间就见床上蜷缩一人,荀巫山习以为常,吞咽了嘴里化开的甜滋滋冰棍水,一手拿着冰棍,一手拽紧了床上被子朝
地上扔。
“巫山,还早呢。”闭眼呢喃,瞿段云一头黑发乱舞,整个枕头盘踞着。
“早个屁,昨个儿谁说不睡懒觉的?”荀巫山毫不客气拽被子,说话当口眼见手中冰棍再次化出水,赶紧伸舌头舔了又
舔。
瞿段云被闹腾了不行,只好手扒着头发,被逼无奈起身。还没完全发育的身形很单薄,瞿段云虽然个子不算高,但是人
瘦,显得手长脚长,竹竿子似的。初中这样青涩的年华,这般青涩的体型很受欢迎。
刷牙洗脸后,瞿段云算是彻底清醒了。
她头发很长,乌黑乌黑的,真真实实绸缎似的柔顺笔直,光这一点就让荀巫山羨慕很久,因为荀巫山天生卷髪,头发容易
打结,小时候每次洗头就跟杀猪一般嚎,每梳通一个结就好比枪毙了她一回,可见为了那头卷毛,荀巫山死去活来了数万次。
瞿段云的脸很小,一个巴掌这般大小,而且是以荀巫山的巴掌来衡量的。
因为荀巫山的手也很小,和瞿段云的脸异曲同工。可手小不占便宜,手小抓东西少,过年想抓把瓜子都没人家抓得多。
“今天我家没饭吃,上你那蹭饭啊。”瞿段云一边套着牛仔裤,头也不回对着身后站着的荀巫山说话。
“行。我爸今天烧红烧鸡腿,光是想想就觉得馋。哎——我那本书还没看完呢。”荀巫山眼尖伸手就夺下瞿段云手里的小
说书。
“不行。那书都借了四天了,一天一块钱呢。”瞿段云铁面无私地又将书重新夺回塞进了书包里。
荀巫山面目扭曲,想到自己一本书只字未看,白糟蹋了四块钱。四块钱能再借四本小说呢,忒他妈的败家了。自我批判
后,荀巫山下定主意今天绝对不再多借书。
收拾完借的书后,瞿段云和荀巫山就出了门。瞿段云长髪,荀巫山短髪;瞿段云穿着芭蕾舞鞋,荀巫山穿了拖鞋;瞿段云
手长脚长,荀巫山手短脚短。总的来说,初三虽然还只是懵懂阶段,显然瞿段云已经含苞待放,而荀巫山还在泥巴里头扎根。
荀巫山对现状很满意。即使有一次体育课后,班主任很委婉地向她提到让她在校裤上束皮带,因为她的腰已经呈直线,就
跟水桶一般。可是她舍不得老爸每日晚上的丰富晚餐,尤其是香喷喷的红烧鸡翅鸡腿,她一口气能吃七八个。
荀巫山其实还不能算胖,只是没发育的身体太过彪悍。屁股大,大腿又粗,没有腰身,偏偏奶子小,上半身还是平的。
初一刚发育的那会儿,荀巫山天天捶胸压奶,恨不得把刚突起的小点给压成两窟窿。就因为这样先天不足,所以荀巫山之
后的胸部就偃旗息鼓了一般,很多年以后,荀巫山摸着自己胸口那两小笼 ↑返回顶部↑
有的人,锦绣灿烂一辈子,都不会知道背后有人为之付出一生。
瞿段云爱上了沈霜暮。
但是沈霜暮是假的,不存在的。
瞿段云不曾见过一眼此人,却心甘情愿爱了十年。
荀巫山觉得自己是个大骗子,她胡诌了一群叱咤风云少年,沈霜暮就是其中一个。
十年的谎言,荀巫山已经搞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想。
內容標註:懸疑/推理/奇幻/NP
NPH奇幻強強暗黑靈異神怪
前言
一般是不太允许作者占用字数做如此的序言的。不过因为考虑到这篇文章水水是作为纪念性文章来写,所以有必要做如下
申明。
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是祭文。和四年前《双艳》一样是祭文。每隔四年,水水会写一篇祭文悼念我死去的好友。
她是《双艳》中丁燕儿的原型人物,一个的的确确如此勾魂入骨,姿态撩人的女人,也是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中的瞿段云。
她并不是最最漂亮的,但是有种女人就是可以让男人一见难忘,终身寄情。在她所在的每一个地方都可以让男人为之心颤,为之疯狂。
即使在她死后的这几年里面,每个爱过她的男人们依然牵掛难忘於她。许多至今都单身一人,始终没有找过第二人。
我这位好友有太多男人爱她。可是她依然是寂寞的,是孤单的,是无助的。她至死始终是一人独处,从未和任何男人接触,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男人追求,就这么冰清玉洁的离开了人世。
当然除了我以外,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她。认为她私生活混乱,男人满天飞。其实至死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人,一个永远都不会爱她的人。
这个世界上有多事情开始就是错误的,所以很多感情也不会有结果。当然那个爱的人本来就是不该爱上的人。
为了纪念这个如风一般消失的女人,我每四年会写一篇祭文。双艳是第一本祭文,此文是第二本。
长枕大被
外面烈阳高照,荀巫山嘴里叼着冰棍,脚下踩着拖鞋,顺着两栋房子间小道拐角窜蹿进进了右侧门洞楼道内。
劈里啪啦跑上了三楼,人还没进门,已经吼了起来:“瞿段云,你好起来了。”
里头没答话,荀巫山也不客气,直接掏了钥匙就开门,瞿家里外门锁她都有。
门一开,从里往外渗着阴凉气息,和外头相比,里面温度明显舒适。瞿段云的房间靠南,但是终年昏暗,荀巫山总结出来
问题关键——因为瞿段云经常把窗帘拉上。
进了房间就见床上蜷缩一人,荀巫山习以为常,吞咽了嘴里化开的甜滋滋冰棍水,一手拿着冰棍,一手拽紧了床上被子朝
地上扔。
“巫山,还早呢。”闭眼呢喃,瞿段云一头黑发乱舞,整个枕头盘踞着。
“早个屁,昨个儿谁说不睡懒觉的?”荀巫山毫不客气拽被子,说话当口眼见手中冰棍再次化出水,赶紧伸舌头舔了又
舔。
瞿段云被闹腾了不行,只好手扒着头发,被逼无奈起身。还没完全发育的身形很单薄,瞿段云虽然个子不算高,但是人
瘦,显得手长脚长,竹竿子似的。初中这样青涩的年华,这般青涩的体型很受欢迎。
刷牙洗脸后,瞿段云算是彻底清醒了。
她头发很长,乌黑乌黑的,真真实实绸缎似的柔顺笔直,光这一点就让荀巫山羨慕很久,因为荀巫山天生卷髪,头发容易
打结,小时候每次洗头就跟杀猪一般嚎,每梳通一个结就好比枪毙了她一回,可见为了那头卷毛,荀巫山死去活来了数万次。
瞿段云的脸很小,一个巴掌这般大小,而且是以荀巫山的巴掌来衡量的。
因为荀巫山的手也很小,和瞿段云的脸异曲同工。可手小不占便宜,手小抓东西少,过年想抓把瓜子都没人家抓得多。
“今天我家没饭吃,上你那蹭饭啊。”瞿段云一边套着牛仔裤,头也不回对着身后站着的荀巫山说话。
“行。我爸今天烧红烧鸡腿,光是想想就觉得馋。哎——我那本书还没看完呢。”荀巫山眼尖伸手就夺下瞿段云手里的小
说书。
“不行。那书都借了四天了,一天一块钱呢。”瞿段云铁面无私地又将书重新夺回塞进了书包里。
荀巫山面目扭曲,想到自己一本书只字未看,白糟蹋了四块钱。四块钱能再借四本小说呢,忒他妈的败家了。自我批判
后,荀巫山下定主意今天绝对不再多借书。
收拾完借的书后,瞿段云和荀巫山就出了门。瞿段云长髪,荀巫山短髪;瞿段云穿着芭蕾舞鞋,荀巫山穿了拖鞋;瞿段云
手长脚长,荀巫山手短脚短。总的来说,初三虽然还只是懵懂阶段,显然瞿段云已经含苞待放,而荀巫山还在泥巴里头扎根。
荀巫山对现状很满意。即使有一次体育课后,班主任很委婉地向她提到让她在校裤上束皮带,因为她的腰已经呈直线,就
跟水桶一般。可是她舍不得老爸每日晚上的丰富晚餐,尤其是香喷喷的红烧鸡翅鸡腿,她一口气能吃七八个。
荀巫山其实还不能算胖,只是没发育的身体太过彪悍。屁股大,大腿又粗,没有腰身,偏偏奶子小,上半身还是平的。
初一刚发育的那会儿,荀巫山天天捶胸压奶,恨不得把刚突起的小点给压成两窟窿。就因为这样先天不足,所以荀巫山之
后的胸部就偃旗息鼓了一般,很多年以后,荀巫山摸着自己胸口那两小笼 ↑返回顶部↑
?內容簡介
有的人,锦绣灿烂一辈子,都不会知道背后有人为之付出一生。
瞿段云爱上了沈霜暮。
但是沈霜暮是假的,不存在的。
瞿段云不曾见过一眼此人,却心甘情愿爱了十年。
荀巫山觉得自己是个大骗子,她胡诌了一群叱咤风云少年,沈霜暮就是其中一个。
十年的谎言,荀巫山已经搞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想。
內容標註:懸疑/推理/奇幻/NP
NPH奇幻強強暗黑靈異神怪
前言
一般是不太允许作者占用字数做如此的序言的。不过因为考虑到这篇文章水水是作为纪念性文章来写,所以有必要做如下
申明。
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是祭文。和四年前《双艳》一样是祭文。每隔四年,水水会写一篇祭文悼念我死去的好友。
她是《双艳》中丁燕儿的原型人物,一个的的确确如此勾魂入骨,姿态撩人的女人,也是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中的瞿段云。
她并不是最最漂亮的,但是有种女人就是可以让男人一见难忘,终身寄情。在她所在的每一个地方都可以让男人为之心颤,为之疯狂。
即使在她死后的这几年里面,每个爱过她的男人们依然牵掛难忘於她。许多至今都单身一人,始终没有找过第二人。
我这位好友有太多男人爱她。可是她依然是寂寞的,是孤单的,是无助的。她至死始终是一人独处,从未和任何男人接触,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男人追求,就这么冰清玉洁的离开了人世。
当然除了我以外,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她。认为她私生活混乱,男人满天飞。其实至死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人,一个永远都不会爱她的人。
这个世界上有多事情开始就是错误的,所以很多感情也不会有结果。当然那个爱的人本来就是不该爱上的人。
为了纪念这个如风一般消失的女人,我每四年会写一篇祭文。双艳是第一本祭文,此文是第二本。
长枕大被
外面烈阳高照,荀巫山嘴里叼着冰棍,脚下踩着拖鞋,顺着两栋房子间小道拐角窜蹿进进了右侧门洞楼道内。
劈里啪啦跑上了三楼,人还没进门,已经吼了起来:“瞿段云,你好起来了。”
里头没答话,荀巫山也不客气,直接掏了钥匙就开门,瞿家里外门锁她都有。
门一开,从里往外渗着阴凉气息,和外头相比,里面温度明显舒适。瞿段云的房间靠南,但是终年昏暗,荀巫山总结出来
问题关键——因为瞿段云经常把窗帘拉上。
进了房间就见床上蜷缩一人,荀巫山习以为常,吞咽了嘴里化开的甜滋滋冰棍水,一手拿着冰棍,一手拽紧了床上被子朝
地上扔。
“巫山,还早呢。”闭眼呢喃,瞿段云一头黑发乱舞,整个枕头盘踞着。
“早个屁,昨个儿谁说不睡懒觉的?”荀巫山毫不客气拽被子,说话当口眼见手中冰棍再次化出水,赶紧伸舌头舔了又
舔。
瞿段云被闹腾了不行,只好手扒着头发,被逼无奈起身。还没完全发育的身形很单薄,瞿段云虽然个子不算高,但是人
瘦,显得手长脚长,竹竿子似的。初中这样青涩的年华,这般青涩的体型很受欢迎。
刷牙洗脸后,瞿段云算是彻底清醒了。
她头发很长,乌黑乌黑的,真真实实绸缎似的柔顺笔直,光这一点就让荀巫山羨慕很久,因为荀巫山天生卷髪,头发容易
打结,小时候每次洗头就跟杀猪一般嚎,每梳通一个结就好比枪毙了她一回,可见为了那头卷毛,荀巫山死去活来了数万次。
瞿段云的脸很小,一个巴掌这般大小,而且是以荀巫山的巴掌来衡量的。
因为荀巫山的手也很小,和瞿段云的脸异曲同工。可手小不占便宜,手小抓东西少,过年想抓把瓜子都没人家抓得多。
“今天我家没饭吃,上你那蹭饭啊。”瞿段云一边套着牛仔裤,头也不回对着身后站着的荀巫山说话。
“行。我爸今天烧红烧鸡腿,光是想想就觉得馋。哎——我那本书还没看完呢。”荀巫山眼尖伸手就夺下瞿段云手里的小
说书。
“不行。那书都借了四天了,一天一块钱呢。”瞿段云铁面无私地又将书重新夺回塞进了书包里。
荀巫山面目扭曲,想到自己一本书只字未看,白糟蹋了四块钱。四块钱能再借四本小说呢,忒他妈的败家了。自我批判
后,荀巫山下定主意今天绝对不再多借书。
收拾完借的书后,瞿段云和荀巫山就出了门。瞿段云长髪,荀巫山短髪;瞿段云穿着芭蕾舞鞋,荀巫山穿了拖鞋;瞿段云
手长脚长,荀巫山手短脚短。总的来说,初三虽然还只是懵懂阶段,显然瞿段云已经含苞待放,而荀巫山还在泥巴里头扎根。
荀巫山对现状很满意。即使有一次体育课后,班主任很委婉地向她提到让她在校裤上束皮带,因为她的腰已经呈直线,就
跟水桶一般。可是她舍不得老爸每日晚上的丰富晚餐,尤其是香喷喷的红烧鸡翅鸡腿,她一口气能吃七八个。
荀巫山其实还不能算胖,只是没发育的身体太过彪悍。屁股大,大腿又粗,没有腰身,偏偏奶子小,上半身还是平的。
初一刚发育的那会儿,荀巫山天天捶胸压奶,恨不得把刚突起的小点给压成两窟窿。就因为这样先天不足,所以荀巫山之
后的胸部就偃旗息鼓了一般,很多年以后,荀巫山摸着自己胸口那两小笼
有的人,锦绣灿烂一辈子,都不会知道背后有人为之付出一生。
瞿段云爱上了沈霜暮。
但是沈霜暮是假的,不存在的。
瞿段云不曾见过一眼此人,却心甘情愿爱了十年。
荀巫山觉得自己是个大骗子,她胡诌了一群叱咤风云少年,沈霜暮就是其中一个。
十年的谎言,荀巫山已经搞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想。
內容標註:懸疑/推理/奇幻/NP
NPH奇幻強強暗黑靈異神怪
前言
一般是不太允许作者占用字数做如此的序言的。不过因为考虑到这篇文章水水是作为纪念性文章来写,所以有必要做如下
申明。
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是祭文。和四年前《双艳》一样是祭文。每隔四年,水水会写一篇祭文悼念我死去的好友。
她是《双艳》中丁燕儿的原型人物,一个的的确确如此勾魂入骨,姿态撩人的女人,也是此文《巫山一段云》中的瞿段云。
她并不是最最漂亮的,但是有种女人就是可以让男人一见难忘,终身寄情。在她所在的每一个地方都可以让男人为之心颤,为之疯狂。
即使在她死后的这几年里面,每个爱过她的男人们依然牵掛难忘於她。许多至今都单身一人,始终没有找过第二人。
我这位好友有太多男人爱她。可是她依然是寂寞的,是孤单的,是无助的。她至死始终是一人独处,从未和任何男人接触,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男人追求,就这么冰清玉洁的离开了人世。
当然除了我以外,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不相信她。认为她私生活混乱,男人满天飞。其实至死她的心中只有一个人,一个永远都不会爱她的人。
这个世界上有多事情开始就是错误的,所以很多感情也不会有结果。当然那个爱的人本来就是不该爱上的人。
为了纪念这个如风一般消失的女人,我每四年会写一篇祭文。双艳是第一本祭文,此文是第二本。
长枕大被
外面烈阳高照,荀巫山嘴里叼着冰棍,脚下踩着拖鞋,顺着两栋房子间小道拐角窜蹿进进了右侧门洞楼道内。
劈里啪啦跑上了三楼,人还没进门,已经吼了起来:“瞿段云,你好起来了。”
里头没答话,荀巫山也不客气,直接掏了钥匙就开门,瞿家里外门锁她都有。
门一开,从里往外渗着阴凉气息,和外头相比,里面温度明显舒适。瞿段云的房间靠南,但是终年昏暗,荀巫山总结出来
问题关键——因为瞿段云经常把窗帘拉上。
进了房间就见床上蜷缩一人,荀巫山习以为常,吞咽了嘴里化开的甜滋滋冰棍水,一手拿着冰棍,一手拽紧了床上被子朝
地上扔。
“巫山,还早呢。”闭眼呢喃,瞿段云一头黑发乱舞,整个枕头盘踞着。
“早个屁,昨个儿谁说不睡懒觉的?”荀巫山毫不客气拽被子,说话当口眼见手中冰棍再次化出水,赶紧伸舌头舔了又
舔。
瞿段云被闹腾了不行,只好手扒着头发,被逼无奈起身。还没完全发育的身形很单薄,瞿段云虽然个子不算高,但是人
瘦,显得手长脚长,竹竿子似的。初中这样青涩的年华,这般青涩的体型很受欢迎。
刷牙洗脸后,瞿段云算是彻底清醒了。
她头发很长,乌黑乌黑的,真真实实绸缎似的柔顺笔直,光这一点就让荀巫山羨慕很久,因为荀巫山天生卷髪,头发容易
打结,小时候每次洗头就跟杀猪一般嚎,每梳通一个结就好比枪毙了她一回,可见为了那头卷毛,荀巫山死去活来了数万次。
瞿段云的脸很小,一个巴掌这般大小,而且是以荀巫山的巴掌来衡量的。
因为荀巫山的手也很小,和瞿段云的脸异曲同工。可手小不占便宜,手小抓东西少,过年想抓把瓜子都没人家抓得多。
“今天我家没饭吃,上你那蹭饭啊。”瞿段云一边套着牛仔裤,头也不回对着身后站着的荀巫山说话。
“行。我爸今天烧红烧鸡腿,光是想想就觉得馋。哎——我那本书还没看完呢。”荀巫山眼尖伸手就夺下瞿段云手里的小
说书。
“不行。那书都借了四天了,一天一块钱呢。”瞿段云铁面无私地又将书重新夺回塞进了书包里。
荀巫山面目扭曲,想到自己一本书只字未看,白糟蹋了四块钱。四块钱能再借四本小说呢,忒他妈的败家了。自我批判
后,荀巫山下定主意今天绝对不再多借书。
收拾完借的书后,瞿段云和荀巫山就出了门。瞿段云长髪,荀巫山短髪;瞿段云穿着芭蕾舞鞋,荀巫山穿了拖鞋;瞿段云
手长脚长,荀巫山手短脚短。总的来说,初三虽然还只是懵懂阶段,显然瞿段云已经含苞待放,而荀巫山还在泥巴里头扎根。
荀巫山对现状很满意。即使有一次体育课后,班主任很委婉地向她提到让她在校裤上束皮带,因为她的腰已经呈直线,就
跟水桶一般。可是她舍不得老爸每日晚上的丰富晚餐,尤其是香喷喷的红烧鸡翅鸡腿,她一口气能吃七八个。
荀巫山其实还不能算胖,只是没发育的身体太过彪悍。屁股大,大腿又粗,没有腰身,偏偏奶子小,上半身还是平的。
初一刚发育的那会儿,荀巫山天天捶胸压奶,恨不得把刚突起的小点给压成两窟窿。就因为这样先天不足,所以荀巫山之
后的胸部就偃旗息鼓了一般,很多年以后,荀巫山摸着自己胸口那两小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