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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率第一!”

    “最好笑的是,我记得编剧协会信誓旦旦地说,不能让华夏剧这么嚣张。要捧本土作家,然后选中了Superman……”

    “哦我的天啊,我觉得我终于懂得打脸雀这个含义了!以及,不要说我不爱国,虽然惊雀狠狠地给了这群米国编剧一个嘴巴,但是我还是想说……”

    “——这该死的简直酷极了!我喜欢这个打脸雀!”

    “顺便提一下,惊雀在华夏国曾经打成了让十九名作家吃书的成就。真可惜,如果西蒙提前知道这一点的话,可能就不会说什么吃书的话了。”

    这篇博客发出来,立刻收获了成千上万的转发!

    米国的年轻人骨子里都有种叛逆的基因,或许表面上看来,这个惊雀狠狠地耍了整个米国的娱乐圈一把。

    ——大家心心念念捧起来的米国作家,居然是一直在抵制的华夏国作家的马甲。

    可是,这是在是太酷太帅了!

    有人甚至扒出了时间线。在编剧工会和演员工会抵制惊雀之后,不过才两周,《超级英雄时代》就在海洋周刊上开始连载了!

    再算上这名作家的构思时间,和翻译成米文的时间,这代表着,在受到抵制之后,惊雀几乎没有任何思索就开始行动了!

    当时其实还是有很多米国书迷支持惊雀的,他们很多人都奇怪惊雀为什么连一条抗议的书面声明都没有,直接就默默地忍下了这口气。

    你们不是抵制我吗?你们不是说我不行吗?你们不是不接受华夏元素说是种族歧视吗?

    可是现在看来,惊雀根本就是直接行动了!

    能动手我根本不跟你们吵吵,说我不行,我直接写书出来打脸就行了!

    现在的惊雀以这样的表现,甚至圈到了许多根本不看《路易探案集》和《超英时代》的人成为粉丝。

    够炫酷!我们喜欢这个“打脸雀”!

    更有人联想到了惊雀的新马甲笔名“Superman”。

    《维度》的头版头条上,有人干脆毫不吝惜溢美之词,公开表示了对惊雀的赞美。

    “其实,从这一系列时间轴来看,惊雀本人或许才是超级英雄系列中的第一名超级英雄:超人。”

    “他几乎在短短的两周内,就完成了从构思这本书再到投稿刊登的时间。而这本书又以一种极为惊人的成绩,让整个米国为之臣服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回头看,这个‘Superman’的笔名,本身就充满了浓浓的嘲讽。不过,这种嘲讽,我喜欢!”

    “我现在只觉得,这是一名真正天才的作家!不管他是什么国籍,他都值得我们为之惊叹喝彩!这样的人,才是真正符合米国精神,即使他是个华夏作家!这样的才华,是值得全世界一起呵护的!”

    “以及,作为影杀女的忠实粉丝,我忍不住想顺便问一声,西蒙,你什么时候吃书?”

    《维度》是全米发行量前三的报纸,刊登出来的这篇报道,自然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。

    其实,只要不是娱乐圈的人,大家对这件事都秉承着喜闻乐见的看法。谁都知道,当初所谓的抵制,并不是真的出于国籍或者种族歧视,只不过是娱乐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罢了。

    而对娱乐圈外的人,除了觉得这件事很好玩,惊雀很酷之外。不管《超级英雄时代》是谁写的,都影响不到他们的生活。惊雀的打脸,在他们看来,只有编剧工会和演员工会要承受罢了。

    哦对,还有西蒙。

    这件事之后,西蒙在一天之内连续收到三十多封快递!每一封快递里头,都是一模一样的内容:一套装帧精美的《超级英雄时代》。

    他又气又怒。

    不管是Superman还是惊雀,西蒙都有种极其讨厌的感觉。当初他还觉得《超英时代》对影视改编的野心,简直和惊雀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但是,现在突然发现两个人居然是同一个人的马甲,他也有点承受不住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因为被打脸,而是因为他居然被同一个人击败了两次!

    现在看着堆满了门廊的快递,他气得几乎想大发脾气!偏偏邻居的小孩子还过来凑热闹。

    “西蒙叔叔,你不要生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”西蒙深吸了一口气,硬挤出一个小脸,“叔叔不会生气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……”小孩子犹豫了一下,指着门廊的快递,“那您能送我一套书吗?我之前排队去晚了,没有买到《超英时代》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送!滚!”

    听见小孩子的话,西蒙忍不住爆发了!

    第二天,他在博客上发了一条自己吃“书”形蛋糕的视频,一时间,博客下面几乎被评论挤爆了。

    “西蒙,哪怕你不吃书我都没这么鄙视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的,你真的一点也没有你笔下骑士王的品质。”

    “居然吃书形蛋糕充数?我的天啊,编辑快来领走这个作者吧,除了写书别让他出 ↑返回顶部↑
    率第一!”

    “最好笑的是,我记得编剧协会信誓旦旦地说,不能让华夏剧这么嚣张。要捧本土作家,然后选中了Superman……”

    “哦我的天啊,我觉得我终于懂得打脸雀这个含义了!以及,不要说我不爱国,虽然惊雀狠狠地给了这群米国编剧一个嘴巴,但是我还是想说……”

    “——这该死的简直酷极了!我喜欢这个打脸雀!”

    “顺便提一下,惊雀在华夏国曾经打成了让十九名作家吃书的成就。真可惜,如果西蒙提前知道这一点的话,可能就不会说什么吃书的话了。”

    这篇博客发出来,立刻收获了成千上万的转发!

    米国的年轻人骨子里都有种叛逆的基因,或许表面上看来,这个惊雀狠狠地耍了整个米国的娱乐圈一把。

    ——大家心心念念捧起来的米国作家,居然是一直在抵制的华夏国作家的马甲。

    可是,这是在是太酷太帅了!

    有人甚至扒出了时间线。在编剧工会和演员工会抵制惊雀之后,不过才两周,《超级英雄时代》就在海洋周刊上开始连载了!

    再算上这名作家的构思时间,和翻译成米文的时间,这代表着,在受到抵制之后,惊雀几乎没有任何思索就开始行动了!

    当时其实还是有很多米国书迷支持惊雀的,他们很多人都奇怪惊雀为什么连一条抗议的书面声明都没有,直接就默默地忍下了这口气。

    你们不是抵制我吗?你们不是说我不行吗?你们不是不接受华夏元素说是种族歧视吗?

    可是现在看来,惊雀根本就是直接行动了!

    能动手我根本不跟你们吵吵,说我不行,我直接写书出来打脸就行了!

    现在的惊雀以这样的表现,甚至圈到了许多根本不看《路易探案集》和《超英时代》的人成为粉丝。

    够炫酷!我们喜欢这个“打脸雀”!

    更有人联想到了惊雀的新马甲笔名“Superman”。

    《维度》的头版头条上,有人干脆毫不吝惜溢美之词,公开表示了对惊雀的赞美。

    “其实,从这一系列时间轴来看,惊雀本人或许才是超级英雄系列中的第一名超级英雄:超人。”

    “他几乎在短短的两周内,就完成了从构思这本书再到投稿刊登的时间。而这本书又以一种极为惊人的成绩,让整个米国为之臣服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回头看,这个‘Superman’的笔名,本身就充满了浓浓的嘲讽。不过,这种嘲讽,我喜欢!”

    “我现在只觉得,这是一名真正天才的作家!不管他是什么国籍,他都值得我们为之惊叹喝彩!这样的人,才是真正符合米国精神,即使他是个华夏作家!这样的才华,是值得全世界一起呵护的!”

    “以及,作为影杀女的忠实粉丝,我忍不住想顺便问一声,西蒙,你什么时候吃书?”

    《维度》是全米发行量前三的报纸,刊登出来的这篇报道,自然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。

    其实,只要不是娱乐圈的人,大家对这件事都秉承着喜闻乐见的看法。谁都知道,当初所谓的抵制,并不是真的出于国籍或者种族歧视,只不过是娱乐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罢了。

    而对娱乐圈外的人,除了觉得这件事很好玩,惊雀很酷之外。不管《超级英雄时代》是谁写的,都影响不到他们的生活。惊雀的打脸,在他们看来,只有编剧工会和演员工会要承受罢了。

    哦对,还有西蒙。

    这件事之后,西蒙在一天之内连续收到三十多封快递!每一封快递里头,都是一模一样的内容:一套装帧精美的《超级英雄时代》。

    他又气又怒。

    不管是Superman还是惊雀,西蒙都有种极其讨厌的感觉。当初他还觉得《超英时代》对影视改编的野心,简直和惊雀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但是,现在突然发现两个人居然是同一个人的马甲,他也有点承受不住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因为被打脸,而是因为他居然被同一个人击败了两次!

    现在看着堆满了门廊的快递,他气得几乎想大发脾气!偏偏邻居的小孩子还过来凑热闹。

    “西蒙叔叔,你不要生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”西蒙深吸了一口气,硬挤出一个小脸,“叔叔不会生气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……”小孩子犹豫了一下,指着门廊的快递,“那您能送我一套书吗?我之前排队去晚了,没有买到《超英时代》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送!滚!”

    听见小孩子的话,西蒙忍不住爆发了!

    第二天,他在博客上发了一条自己吃“书”形蛋糕的视频,一时间,博客下面几乎被评论挤爆了。

    “西蒙,哪怕你不吃书我都没这么鄙视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的,你真的一点也没有你笔下骑士王的品质。”

    “居然吃书形蛋糕充数?我的天啊,编辑快来领走这个作者吧,除了写书别让他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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