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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奇为什么我这么清楚。”他一本正经地回答。
曾鲤鼓起腮帮子,恨不得掐住他脖子。
回到曾鲤住处,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,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,是曾妈妈留的:给你打电话没有通,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,记得喝。日期落的是昨天。
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,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。
曾鲤打开冰箱,发现是一盅排骨汤,她倒在锅里烧开后,端了出去。
曾鲤说:“我妈做的,她做东西挺好吃的,你试试。”
艾景初开始不喝,后来听曾鲤这么说,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。
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,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,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,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。等肉吃得差不多,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,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,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。
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。排骨加了山药,汤汁十分鲜美,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。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,很小心,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。他一直沉默着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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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
1
第二天,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,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。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,屋里没有床,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,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,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,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。桌子是四方的,可以折叠那种,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,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,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,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。
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:“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,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。”
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,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。
“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,你们就不信,现在信了吧?”老王又说。
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,替他点上火,抽了几口,又跟他拉了拉家常,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,“老王,说说怎么回事。”
老王抽了几口烟,原地蹲了下去。
宁峰陪着他也蹲着。
老王眯着眼睛说:“我知道你们是好人,以前这姑娘和你,”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,“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,给他们捐衣服捐书,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。”
“村里穷,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,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,放了学也没人管他,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,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,还给饭钱吃,就让大娃去了。”
老王说这些的时候,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,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,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老王又说:“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,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,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。据说老马是个哑巴,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。他打小有点疯癫,有时候好好的,有时候见人就骂,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。现在年纪一大把,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,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,翻翻垃圾箱,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,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。”
“你们见过马小兵了?”老王抬头问。
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,“见过。”而艾景初不置可否。
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,“孩子是个兔唇,鼻子也缺一块,喝水都呛,差点就死了,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。你们别看他那样,脑子精灵的很,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,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,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,急忙打发老马走了。”
“回你们村了?”宁峰问。
老王愣了下,随即敏感地问:“你们找马小兵干吗?”
“不是说了帮他吗?”宁峰说。
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、表情冷漠的艾景初,“你……你们俩我认识,他不认识,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?”
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,忙解释:“不是,不是,他是医生,就是他在找马小兵,替他治病的。”
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,“真的治得好吗?”
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,答:“治得好。”他没有过多地解释,仅仅说了三个字,简简单单,配着他脸上的表情,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。
“他们家可没钱。”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,又补充了一句,也是对艾景初说的。
“我会想办法。”艾景初答。
曾鲤说:“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,越早治疗越好。”
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,问道:“这是他们的电环?”
“是老马他外侄的。”老王站起来,跺了跺脚,又说,“他们挨得近,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。”
从老马的住处出来,宁峰先走了,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。
车到了咖啡馆门口,艾景初说:“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马依依会送我的,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。”曾鲤一边说,一边扭过身,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。 ↑返回顶部↑
曾鲤鼓起腮帮子,恨不得掐住他脖子。
回到曾鲤住处,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,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,是曾妈妈留的:给你打电话没有通,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,记得喝。日期落的是昨天。
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,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。
曾鲤打开冰箱,发现是一盅排骨汤,她倒在锅里烧开后,端了出去。
曾鲤说:“我妈做的,她做东西挺好吃的,你试试。”
艾景初开始不喝,后来听曾鲤这么说,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。
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,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,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,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。等肉吃得差不多,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,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,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。
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。排骨加了山药,汤汁十分鲜美,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。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,很小心,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。他一直沉默着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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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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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,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。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,屋里没有床,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,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,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,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。桌子是四方的,可以折叠那种,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,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,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,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。
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:“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,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。”
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,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。
“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,你们就不信,现在信了吧?”老王又说。
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,替他点上火,抽了几口,又跟他拉了拉家常,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,“老王,说说怎么回事。”
老王抽了几口烟,原地蹲了下去。
宁峰陪着他也蹲着。
老王眯着眼睛说:“我知道你们是好人,以前这姑娘和你,”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,“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,给他们捐衣服捐书,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。”
“村里穷,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,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,放了学也没人管他,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,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,还给饭钱吃,就让大娃去了。”
老王说这些的时候,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,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,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老王又说:“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,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,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。据说老马是个哑巴,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。他打小有点疯癫,有时候好好的,有时候见人就骂,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。现在年纪一大把,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,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,翻翻垃圾箱,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,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。”
“你们见过马小兵了?”老王抬头问。
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,“见过。”而艾景初不置可否。
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,“孩子是个兔唇,鼻子也缺一块,喝水都呛,差点就死了,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。你们别看他那样,脑子精灵的很,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,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,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,急忙打发老马走了。”
“回你们村了?”宁峰问。
老王愣了下,随即敏感地问:“你们找马小兵干吗?”
“不是说了帮他吗?”宁峰说。
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、表情冷漠的艾景初,“你……你们俩我认识,他不认识,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?”
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,忙解释:“不是,不是,他是医生,就是他在找马小兵,替他治病的。”
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,“真的治得好吗?”
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,答:“治得好。”他没有过多地解释,仅仅说了三个字,简简单单,配着他脸上的表情,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。
“他们家可没钱。”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,又补充了一句,也是对艾景初说的。
“我会想办法。”艾景初答。
曾鲤说:“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,越早治疗越好。”
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,问道:“这是他们的电环?”
“是老马他外侄的。”老王站起来,跺了跺脚,又说,“他们挨得近,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。”
从老马的住处出来,宁峰先走了,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。
车到了咖啡馆门口,艾景初说:“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马依依会送我的,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。”曾鲤一边说,一边扭过身,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。 ↑返回顶部↑
好奇为什么我这么清楚。”他一本正经地回答。
曾鲤鼓起腮帮子,恨不得掐住他脖子。
回到曾鲤住处,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,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,是曾妈妈留的:给你打电话没有通,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,记得喝。日期落的是昨天。
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,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。
曾鲤打开冰箱,发现是一盅排骨汤,她倒在锅里烧开后,端了出去。
曾鲤说:“我妈做的,她做东西挺好吃的,你试试。”
艾景初开始不喝,后来听曾鲤这么说,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。
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,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,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,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。等肉吃得差不多,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,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,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。
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。排骨加了山药,汤汁十分鲜美,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。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,很小心,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。他一直沉默着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|顾子哲°手打,转载请注明|
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
1
第二天,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,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。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,屋里没有床,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,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,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,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。桌子是四方的,可以折叠那种,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,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,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,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。
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:“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,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。”
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,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。
“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,你们就不信,现在信了吧?”老王又说。
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,替他点上火,抽了几口,又跟他拉了拉家常,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,“老王,说说怎么回事。”
老王抽了几口烟,原地蹲了下去。
宁峰陪着他也蹲着。
老王眯着眼睛说:“我知道你们是好人,以前这姑娘和你,”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,“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,给他们捐衣服捐书,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。”
“村里穷,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,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,放了学也没人管他,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,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,还给饭钱吃,就让大娃去了。”
老王说这些的时候,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,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,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老王又说:“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,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,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。据说老马是个哑巴,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。他打小有点疯癫,有时候好好的,有时候见人就骂,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。现在年纪一大把,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,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,翻翻垃圾箱,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,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。”
“你们见过马小兵了?”老王抬头问。
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,“见过。”而艾景初不置可否。
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,“孩子是个兔唇,鼻子也缺一块,喝水都呛,差点就死了,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。你们别看他那样,脑子精灵的很,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,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,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,急忙打发老马走了。”
“回你们村了?”宁峰问。
老王愣了下,随即敏感地问:“你们找马小兵干吗?”
“不是说了帮他吗?”宁峰说。
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、表情冷漠的艾景初,“你……你们俩我认识,他不认识,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?”
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,忙解释:“不是,不是,他是医生,就是他在找马小兵,替他治病的。”
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,“真的治得好吗?”
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,答:“治得好。”他没有过多地解释,仅仅说了三个字,简简单单,配着他脸上的表情,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。
“他们家可没钱。”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,又补充了一句,也是对艾景初说的。
“我会想办法。”艾景初答。
曾鲤说:“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,越早治疗越好。”
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,问道:“这是他们的电环?”
“是老马他外侄的。”老王站起来,跺了跺脚,又说,“他们挨得近,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。”
从老马的住处出来,宁峰先走了,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。
车到了咖啡馆门口,艾景初说:“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马依依会送我的,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。”曾鲤一边说,一边扭过身,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。
曾鲤鼓起腮帮子,恨不得掐住他脖子。
回到曾鲤住处,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,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,是曾妈妈留的:给你打电话没有通,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,记得喝。日期落的是昨天。
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,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。
曾鲤打开冰箱,发现是一盅排骨汤,她倒在锅里烧开后,端了出去。
曾鲤说:“我妈做的,她做东西挺好吃的,你试试。”
艾景初开始不喝,后来听曾鲤这么说,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。
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,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,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,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。等肉吃得差不多,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,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,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。
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。排骨加了山药,汤汁十分鲜美,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。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,很小心,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。他一直沉默着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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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
1
第二天,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,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。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,屋里没有床,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,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,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,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。桌子是四方的,可以折叠那种,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,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,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,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。
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:“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,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。”
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,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。
“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,你们就不信,现在信了吧?”老王又说。
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,替他点上火,抽了几口,又跟他拉了拉家常,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,“老王,说说怎么回事。”
老王抽了几口烟,原地蹲了下去。
宁峰陪着他也蹲着。
老王眯着眼睛说:“我知道你们是好人,以前这姑娘和你,”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,“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,给他们捐衣服捐书,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。”
“村里穷,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,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,放了学也没人管他,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,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,还给饭钱吃,就让大娃去了。”
老王说这些的时候,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,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,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老王又说:“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,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,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。据说老马是个哑巴,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。他打小有点疯癫,有时候好好的,有时候见人就骂,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。现在年纪一大把,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,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,翻翻垃圾箱,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,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。”
“你们见过马小兵了?”老王抬头问。
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,“见过。”而艾景初不置可否。
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,“孩子是个兔唇,鼻子也缺一块,喝水都呛,差点就死了,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。你们别看他那样,脑子精灵的很,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,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,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,急忙打发老马走了。”
“回你们村了?”宁峰问。
老王愣了下,随即敏感地问:“你们找马小兵干吗?”
“不是说了帮他吗?”宁峰说。
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、表情冷漠的艾景初,“你……你们俩我认识,他不认识,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?”
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,忙解释:“不是,不是,他是医生,就是他在找马小兵,替他治病的。”
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,“真的治得好吗?”
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,答:“治得好。”他没有过多地解释,仅仅说了三个字,简简单单,配着他脸上的表情,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。
“他们家可没钱。”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,又补充了一句,也是对艾景初说的。
“我会想办法。”艾景初答。
曾鲤说:“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,越早治疗越好。”
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,问道:“这是他们的电环?”
“是老马他外侄的。”老王站起来,跺了跺脚,又说,“他们挨得近,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。”
从老马的住处出来,宁峰先走了,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。
车到了咖啡馆门口,艾景初说:“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马依依会送我的,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。”曾鲤一边说,一边扭过身,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。